郑州市政府发布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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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河南中牟新区(xīnqū)加快发展
若干先行政策措施(zhèngcècuòshī)的通知
郑政文〔2025〕63号(hào)
各(gè)(gè)开发区管委会,各区县(市)人民政府,市人民政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郑州市支持河南中牟新区加快发展若干(ruògān)先行政策措施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(shíshī)。
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支持河南中牟新区加快发展若干先行政策措施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郑开同城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(luòshí)“两高四着力”的重大要求,加快推进(tuījìn)河南中牟新区(以下简称新区)建设开好局、起好步,现制定如下(rúxià)政策措施。
一(yī)、指导新区(xīnqū)编制《河南中牟新区总体发展规划(guīhuà)》,充分衔接市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及各领域专项规划。将新区规划纳入郑州市规划体系统一管理,重点将新区建设纳入全市(quánshì)轨道交通、枢纽体系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专项规划。
责任单位:市(shì)发展改革委、市资源规划局、市城建局、市交通运输局
二、依法依规下放、委托或授权新区行使部分市级开发建设和(hé)经济管理权限(guǎnlǐquánxiàn)。
责任单位:市委改革(gǎigé)办、市委编办
三、支持新区与中原科技城(chéng)协同发展,引导中原科技城科研成果在新区中试(zhōngshì)、转化,支持新区建设科技成果转移(zhuǎnyí)转化示范区。支持新区创新平台建设,统筹市级创新专项资金向新区倾斜,支持重点实验室、创新中心(zhōngxīn)、研发中心、院士工作站、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在新区布局(bùjú)。
责任单位:市发展(fāzhǎn)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信局
四、对新区布局(bùjú)的重点产业项目(xiàngmù)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。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(gǎigé)委、市工信局、市城建局、市交通运输局
五、支持新区规划建设汽车(qìchē)(qìchē)智能网联、汽车零部件、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、现代食品、新型储能、氢能、低空经济(无人机)等专业(zhuānyè)园区。支持郑州机动车质量检测(jiǎncè)认证技术研究中心在(zài)新区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。支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向新区项目倾斜。
责任单位:市(shì)发展改革委、市工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
六、支持新区开展(kāizhǎn)文旅产业强链延链补链,重大文旅文创、酒店民宿、会议(huìyì)会展等项目优先在新区布局。支持新区在文旅金融(jīnróng)等方面探索创新,鼓励开展景区经营权质押贷、文创版权评估贷等多种贷款形式。支持新区创建(chuàngjiàn)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(shìfànqū)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品牌。支持新区承办高能级(néngjí)展会、论坛、赛事、学术交流等活动,提升新区知名度。
责任单位:市委金融办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(lǚyóujú)、市体育局、市商务局
七、支持新区开展区域节能审查。对(duì)新区在使用征收年度林地(líndì)定额方面给予倾斜。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(wěi)、市林业局
八、在低运量轨道交通、城市更新、城中村改造(gǎizào)、保障性住房建设、商品房以旧换新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、政策性(zhèngcèxìng)资金申报等领域,支持新区享受郑州市(zhèngzhōushì)中心(zhōngxīn)城区政策。稳步推进新区产业扶持(fúchí)、科技创新、人才引进等各类政策,参照享受郑州市中心城区各类财政奖励和扶持政策;社会保障、行政事业(shìyè)人员工资等参照执行郑州市中心城区待遇标准。
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城建局、市住房(zhùfáng)保障局、市交通运输(jiāotōngyùnshū)局
九、支持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(jiākuài)G310改扩建、科学大道、金龙路、平安大道等重点骨干交通项目建设,推动低运量轨道交通T1线项目实施,支持新区内更多地铁(dìtiě)线路、站点纳入(nàrù)郑州地铁四期(sìqī)规划。
责任(zérèn)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财政局
十、支持(zhīchí)市属国有企业在新区全资或合资设立(shèlì)AAA级国有平台公司,按照“管委会+公司”的运作模式,不断完善新区招商引资、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、城市运营等(děng)领域的运营体系。
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、市政府(shìzhèngfǔ)国资委
十一、市财政每年(nián)安排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,用于新区开发(kāifā)建设,期限暂定3年。
十二、鼓励市级(shìjí)各类(gèlèi)政府投资(tóuzī)基金(jījīn)与新区合作参股设立子基金,其中市级投资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%。支持市级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参股的子基金在新区注册,引导各类基金所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在新区布局。
责任单位(dānwèi):市政府国资委、市委金融办、市财政局
十三、鼓励(gǔlì)金融机构(jīnróngjīgòu)在新区开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,支持新区金融机构提升管理(guǎnlǐ)权限。支持银行或信托公司在新区发行面向保险资金(bǎoxiǎnzījīn)的专项理财产品和信托投资产(zīchǎn)品。支持资产管理公司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新区设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、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投资计划等产品。
责任单位(dānwèi):市委金融办
十四、支持新区落实高层次人才自主(zìzhǔ)认定政策(zhèngcè),经备案后享受(xiǎngshòu)相应人才待遇。选定有条件的市属高校作为文旅文创、汽车及零配件、生物医药、现代农业等(děng)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基地,鼓励相关院校与新区企业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。
责任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(shèjú)
十五、将新区(xīnqū)作为干部锻炼和培养的(de)重要载体平台,开展符合政策规定的干部交流,支持市直机关、国有企业及(jí)金融机构干部人才在新区挂职锻炼。
责任(zérèn)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编办、市人社局
十六、加大市属三甲医院、幼儿园、中小学、高中、文化体育等优质(yōuzhì)社会事业项目向新区(xīnqū)布局、拓展及合作力度。将新区公交客运、出租车及网约车等公共交通运营管理(guǎnlǐ)逐步(zhúbù)纳入市级统一规划管理,支持新区在医保、教育等方面逐步参照执行郑州市中心城区居民待遇标准。
责任单位: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、市财政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(lǚyóujú)、市卫健委、市体育局、市医保局
十七、支持新区(qū)与郑州航空港区、郑东新区、郑州经开区以及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尉氏县等(děng)周边地区联动发展,支持新区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结对(jiéduì)共建。
责任单位(dānwèi):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、郑东新区管委会、郑州经开区(jīngkāiqū)管委会、市发展改革委
十八、在郑开同城化联席会议(liánxíhuìyì)机制下,成立示范区建设专项小组,研究推进新区支持政策、规划编制实施、重大项目推进等(děng)事项。
责任(zérèn)单位:市(shì)发展改革委、市资源规划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水利局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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